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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如何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和退税代办?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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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如何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和退税代办?-宣传视频
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如何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和退税代办?

出口退税登记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免、抵、退”税计算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免、抵、退”税申报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先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日顺延)。“免、抵、退”单证办理生产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以及“免、抵、退”税凭证丢失需要办理有关证明的,在“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办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以随时申请办理有关证明。“免、抵、退”税审核、审批退税部门每月15日前受理生产企业上月的“免、抵、退”税申报后,应于月底前审核完毕并报送地、市级退税机关或省级退税机关(以下简称退税机关)审批。退税机关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免、抵、退”税情况在与计会部门及国库对账的基础上汇总统计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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